广水市交通局服务承诺 一、坚持“文明服务”。做到执法人员着装整齐,证件齐全,依据充分,认真宣传,耐心解释,礼貌待人。不乱设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。 二、坚持“阳光服务”。做到收费依据公开,收费标准公开,办事制度公开,办事程序公开,实行“一站式”审批,“一个窗口”收费“一条龙”服务。不用公路规费与个人利益交换。 三、坚持“温情服务”。做到尊重业主,善待业主,视业主为亲人。对偏远山村和交通落后地区的业主实行“登门”收费,对远在外地的业主实行“电话”收费和“邮寄”收费。不有意刁难业主、无理扣压车船。 四、坚持“跟踪服务”。做到一个单位帮一至二个企业,一各职工帮一至二个业主,实现全过程跟踪服务,为业主解决困难,提供信息。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和参与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娱乐、钓鱼、旅游等活动。 五、坚持“限时服务”。凡法规、规章有明确规定的,在规定时限完成;对没有明确规定的,办事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不用“冷、慢、硬、推、拖”的态度对待业主。 六、坚持“首问负责服务”。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着落,凡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,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办理,全程服务,负责到底;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能答复的直接答复,不能答复的转交给有关人员处理。不见访就让、见案就避、久拖不决。 七、坚持“诚信服务”。做到按政策收费,按明白卡收费。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企业法人为优质服务监督员,定期召开座谈会,不断提高交通服务质量。不敲诈勒索、坑蒙拐骗业主。 八、坚持“承诺服务”。做到一诺千金,言出必行,每一项工作通过上墙、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不只诺不践,愚弄群众。 投诉电话:62327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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